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,作了「逃城」这样一个重要的安排,正是为了让百姓能「不污秽所住之地」,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之中。
民数记 (补35) 神设立的逃城
出处:佳音电台 主讲人:张老师
《民数记》卅四章讲到产业的分配,应许之地的边界照着当时以色列人的身量来分配大小,也安排人负责分配产业。来到《民数记》卅五章继续分配产业,「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」(民卅五2),本章教导我们处理几个问题:第一.是安排利未人的住处,要散居在以色列人当中,设立六座逃城。第二.要继续保持地洁净,使神常常在当中。「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─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」(民卅五34)。继续音频中带领我们进入《民数记》卅五章1-34节,我们一起来听听音频的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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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字非音频内容,仅做粗略分享:
神是公平公义的神,他因为怜悯,所以施恩典给人,设立了逃城,在逃城里的人可以得到生命的保护,又说明了在逃城里不可擅自出城,以及出城的严重后果,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待在神的恩典里。按音频的经文进度,我们先来看《民数记》卅五章1-34节经文:
民数记 卅五章
1.耶和华在摩押平原─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:
2.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
3.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。
4.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,要从城根起,四围往外量一千肘。
5.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。
6.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当有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。
7.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。
8.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;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;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。
9.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10.你吩咐以色列人说: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
11.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
12.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
13.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。
14.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。
15.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。
16.倘若人用铁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
17.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
18.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
19.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
20.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于死,
21.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。
22.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,
23.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致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。
24.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。
25.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
26.但误杀人的,无论甚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
27.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
28.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
29.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
30.「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。
31.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
32.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。
33.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〔原文是赎〕。
34.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─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
一般认为即使是分给利未人的城邑,也是利未人与其他支派的居民共同居住,而非利未人独自拥有(参利廿五32-35),也是说“城邑中的房屋”,而非“他们的城邑”。「逃城」不但是以色列人的避难所,正预表弥赛亚基督的救恩。我们略作以下分述:
一.分給利未人的城邑 (民卅五1-8)
利未人有居住权,但没有所有权。利未人作为神的代表,有居住权、使用权,但没有所有权,因为所有权都是神的。利未人被神拣选在会幕事奉,心思就不能被属地的追求所占据,所以「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」(参民十八23),而是神自己作他们的产业(参民十八20)。但丰富的神不会让事奉祂的人落到贫穷、缺乏里,因此,虽然利未人不必耕种,但也需要「城邑的郊野」(民卅五3)来接受属天的祝福,牧养牲畜、安置财物。「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」(民卅五2),这些产业属于九个半支派,也包括河东两个半支派「所得为业的地」。神吩咐十二个支派分出地方给利未人居住,也把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「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。」(民卅五5),让他们牧养群羊,这些群羊是从以色列民给神的十一奉献而来,这样也可以照顾利未人的生活。犹太传统根据这里的「二千肘」规定了「安息日可走的路程」(参徒一12),从耶路撒冷到橄榄山的距离大约就是「二千肘」。
「逃城 מִקְלָט」(民卅五6),原文是避难所、收容所,是让「误杀人」(民卅五6)躲避报仇人的地方,可以「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」(民卅五12)。神使利未人成为百姓的祝福,最明显的就是「逃城」的安排。为什么要设逃城呢?要为使误杀人者可以逃到那里以躲避报血仇的人,因报血仇者,不得进入城内报仇,但若走出城外,报血仇者则有权报复。以色列第二次数点人数时,利未支派有二万三千人,住在「四十八座」(民卅五7)城里,平均一座城有四百八十个男丁。但这座城也不只给利未人住,这些产业都是属十二个支派的,按地分产业的支派也可住在里面,因此这些城里也有其他以色列民同住。
二.逃城的数量 (民卅五9-15)
上帝命令摩西将来以色列民「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」(民卅五10),就要设立「六座逃城」(民卅五6),这里没有提出逃城的名字,但《约书亚记》二十章7-8节记载,它们是基低斯、示剑、基列亚巴、比悉、拉末、哥兰。在约但河东西两岸,约但河东有比悉、拉末和歌兰。约但河西有基低斯、示剑和基列亚巴。这六座逃城都是利未人的产业。「报仇人」(民卅五12),原文是「赎回者」的意思。这是指死者“至近的亲属”,“至近的亲属”有责任赎回弟兄的自由,《利未记》廿五章中记载赎回者的责任。
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(参创一27),无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,他们的生命在神眼中同样是宝贵的。神也不愿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里,所以特别为百姓设立「逃城」(民卅五11),定意给「误杀人的」(民卅五12)罪人开一条出路,使他们能得着挽回(参出廿一12-14)。这正是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的预表。
「约旦河东」(民卅五14)在应许之地之外,神所应许的「迦南地」(民卅五14)比「约旦河东」大了许多,住在「迦南地」的九个半支派人口是住在「约旦河东」两个半支派的4倍多,但神在「约旦河东」所安排的逃城却和「迦南地」一样多,都是「三座城」(民卅五14)。人越远离神,神越是怜悯他们,神不但记念应许之地以外的百姓,而且格外显出对他们的怜惜。这六座城分散在全地,每个人都离逃城不远,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」(民卅五15),得着保护。
三.逃城的规定与意义 (民卅五16-34)
神安排逃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宽容罪恶,而是为了挽回那些并非故意犯罪的人。「故杀人的」(民卅五16),意指蓄意谋杀、故意杀人。主要是说人如果用预先预备可以打死人的器具杀人,就算是故意杀人。「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」(民卅五21),是说如果人早已经与死者有仇恨,就算是空手杀人,也算是故意杀人。所以神三次宣布:「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」(民卅五16、17、18),只有「误杀人的」(民卅五15)才可以享用逃城的庇护。
这里列明各项误杀的判定,详列误杀的例子。「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」(民卅五25),会众要救这误杀的人,使他归入逃城。会众本是执法的、带领的人,要按典章律法把人送到逃城,他们要救这些误杀的人脱离追杀,会众有这样的责任要保护他,使他进入逃城。「受圣膏的大祭司」预表基督,大祭司的死预表基督的死。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,才能使人从罪中得释放。「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」(民卅五29),我们犯罪软弱,主亦以怜悯看顾我们。
「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」(民卅五30),开始说到各项细则,既表明律法的公正和慎重,也表明对神所赐的生命的敬畏。因此,「故杀人、犯死罪的」(民卅五31)必被治死,「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」(民卅五31);「那逃到逃城的人」虽然是误杀,但也不能用支付「赎价」(民卅五32)、或者用在逃城被流放的刑期来换取自由,只能借着大祭司之死的代赎。无论是误杀还是谋杀,都是杀人,「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赎」(民卅五33)。神「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」(民卅五34),借着以色列人显出祂自己,所以百姓「不可玷污所住之地」(民卅五34),否则神必然要追讨(参利十八25),因为地是属神的(参利廿五23),而神是圣洁的(参利十一44-45)。
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,作了「逃城」(民卅五6)这样一个重要的安排,正是为了让百姓能「不污秽所住之地」(民卅五33),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之中。神的慈爱和公义是从亘古到永远不改变的属性,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最完全地得到彰显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耶稣基督就是全人类的逃城,祂也是使我们罪得赦免,得自由的大祭司。神今天以我们的身体为「圣灵的殿」(参林前六19),以教会作为「神的家」(参提前三15)。因此,我们每日的生活不可随从世俗,不可用情欲、罪恶、偶像和一切神所不喜悦的事物来玷污自己和教会,才能把基督在我们身上向世人见证出来,使万民做基督的门徒。阿们!我们明天继续,以马内利
天天以神的话为灵命的粮食
日日以神的道为行为的准章
感谢肢体家人的支持